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富邦资管”)《方正富邦资管-唐山南湖流动资金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目前发行工作已顺利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方正富邦资管-唐山南湖流动资金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说明书》、《方正富邦资管-唐山南湖流动资金贷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06795081)的有关规定,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委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唐)保字第14103号)、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委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的四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唐)抵字第14055、14056、14057、14058号),本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4年6月27日成立,起息日为2014年6月27日。
特此公告
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日